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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2024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時間及流程

2024/10/12 作者:匿名 來源:本站整理

一、注冊對象

本市公辦幼兒園、普通中小學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,以及在其他公辦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,并聘任中小學(或中等職業(yè)學校)教師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人員(以下簡稱教師)。各區(qū)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年度實施定期注冊的學校范圍并下發(fā)工作通知,以學校為單位組織教師開展定期注冊工作。

二、注冊條件

中小學(含幼兒園)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以5年為一周期,新入職教師和實施定期注冊前已聘在編在崗教師應申請首次注冊。

(一)首次注冊合格應滿足下列條件:

1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;

2.聘用為中小學(含幼兒園)在編在崗教師;

3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新時代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規(guī)定,有良好的師德表現(xiàn);

4.上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及以上(新入職教師應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);

5.身心健康,勝任教育教學工作。

(二)定期注冊合格應滿足下列條件:

1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;

2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新時代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規(guī)定,有良好的師德表現(xiàn);

3.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;

4.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360個培訓學時;

5.身心健康,勝任教育教學工作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暫緩注冊:

  1.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360個培訓學時;

  2.未經所在學?;蚪逃姓块T批準,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(經批準的進修、培訓、學術交流、病休、產假等情形除外);

  3.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下。
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注冊不合格:

1.違反新時代教師職業(yè)行為十項準則等規(guī)定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,影響惡劣的;

2.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(xù)兩年以上(含兩年)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下;

3.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。

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,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。

三、申請材料

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,應當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一式2份;

(二)《教師資格證書》原件及復印件;

(三)聘用合同;

(四)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(xiàn)證明;

  (五)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(首次注冊的已聘教師提供上年度考核證明,初聘教師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);

(六)教師繼續(xù)教育培訓證明;

(七)經所在學?;蛏霞壗逃姓块T批準的進修、培訓、掛職、學術交流、工傷、短期病休、產假等原因,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的,提交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證明。

申請首次注冊的,應當提交上述(一)至(五)項材料。

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,應當提交情形消失證明或者有關情況改正補充證明。

以上材料可由學校為教師統(tǒng)一出具的,由各區(qū)教育局根據(jù)實際在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確,不再要求教師本人提供。

四、申請流程

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,所在學校集體辦理,按照人事隸屬關系或屬地管理報各區(qū)教育局審核。為方便教師申請,各區(qū)教育局將統(tǒng)一進行部署,以學校為單位組織教師完成網上填報信息、提交紙質材料等事項。

(一)網報(10月21日—11月4日)

學校組織教師網上填報注冊申請信息。教師應在規(guī)定的網報時間內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(www.jszg.edu.cn),點擊“網上辦事”,找到“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”欄目,點擊“在線辦理”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。

(二)確認(10月21日—11月7日)

學校根據(jù)申請人所提交材料的齊全性,給出確認意見,并將紙質材料報送至區(qū)教育局。

(三)初審和公示(11月8日—11月29日)

區(qū)教育局對學校報送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,給出建議注冊結論,并在區(qū)教育局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
(四)復核(12月2日—12月10日)

市教委和濱海新區(qū)教體局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初審的申請人進行復核。濱海新區(qū)教體局對濱海新區(qū)范圍內的申請信息進行復核;市教委對除濱海新區(qū)外的全市申請信息進行復核。

(五)終審(12月11日—12月16日)

市教委根據(jù)終審情況作出注冊終審結論。

(六)填寫注冊結論(12月底前)

區(qū)教育局將注冊結論填寫至申請人提交的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并加蓋公章。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,一份由區(qū)教育局歸檔保存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
(一)取得教師資格,初次聘用為教師的,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,申請首次注冊。首次注冊合格后,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。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,注冊至退休年度。超過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再注冊。

(二)持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且在崗任教的,由申請人自行選擇與現(xiàn)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。

(三)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,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,并給予相應處罰;已經注冊的,應當撤銷注冊。注冊中發(fā)現(xiàn)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,或存在應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其他行為的,應先依法進行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處理,再作出注冊結論。

(四)申請人須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和現(xiàn)場確認等,因錯過報名時間、選錯注冊機構或現(xiàn)場確認點、報名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(xiàn)場確認工作的,注冊機構將不再受理,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。

(五)申請人如有疑問,可咨詢所在學校和所在區(qū)的定期注冊機構。各區(qū)注冊機構聯(lián)系方式見“中國教師資格網”中“咨詢服務”欄目下的“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(lián)系方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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